南京出“狠规”:房企拿地一分钱都不准贷
限购限贷
原标题:南京出狠规:开发商拿地须用自有资金不许贷款
彻底去杠杆:房企必须全款自有资金拿地,一分钱都不准贷
准备明天在南京土地市场上拿地的开发商们要注意了!南京市国土部门昨天上午公布了本次土地网拍的很新补丁开发商拿地必须完全使用自有资金,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资金、保险资金等全部被拒之门外,换句话说,房企必须全款拿地。加上一个月前推出的一家房企只能拿一幅地块的新规,今后开发商在南京拿地既要限购,又要限贷。
拍地前两天发布补充公告
南京土地网拍的第三批地块即将于明天登场,这次出让的地块包括江北2幅和江宁7幅,总共9幅地块中有6幅为住宅性质,均被设置了很高限价。然而就在距离正式拍卖还有两天的时候,南京市国土部门在昨天发布了一则补充公告,对于开发商的资金来源提出了具体要求。
扬子晚报记者从国土部门官网看到,公告中称,为进一步加强开发企业购地资金的来源监管,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南京市国土局对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人的购地资金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参与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
根据这一新规,今后房企在南京拿地将分为三步走
一、在报名拿地阶段,房企就必须出具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拿地之后,房企须在7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南京市国土部门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房企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
三、一旦发现房企的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将被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会将该房企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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