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客被烫伤酒楼应否担责
广州市一消费者近日就在某酒楼饮早茶时,不幸被茶客手中的茶水烫伤,酒楼拒绝赔偿。那么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又由谁“买单”呢?
顾客受伤酒楼拒担责
上月,市民黄先生在荔湾区某酒楼饮早茶,期间酒楼一服务员行走时碰到了另一名拿着茶壶的茶客,茶壶中的茶水将黄先生的背部烫伤。
后经医院诊断,黄先生右上背有巴掌大的面积被烫伤,判定属于二度烧伤。黄先生要求酒楼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结果却遭到拒绝。
荔湾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到酒楼进行调查,酒楼辩称,黄先生的烫伤不是酒楼员工造成的,酒楼出于人道已带黄某到附近医院医治,伤者应该追究茶客的责任。
消费场所有赔偿责任
对此,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酒楼消费,酒楼有义务有责任保障其人身安全,消费者在酒楼接受服务时受伤,酒楼有应对其赔偿。
广州胜伦律师事务所肖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市民消费过程中出现意外,只要不是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商家都应该承担责任。
经调解,双方很终达成协议,酒楼除报销400多元医药费外,还一次性付给黄先生800元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