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败诉赔偿广药1080万
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广告语虚假宣传案今日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宣传行为构成对广药集团的不正当竞争,判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以及"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了"广告语,并销毁宣传物。
同时,法院判定加多宝赔偿广药损失以及诉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法院认定广药为王老吉商标权人,以及王老吉凉茶生产企业,广药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2012年5月后,加多宝生产的产品不具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识别性。加多宝宣传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
法院同时认定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发布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表决,将上诉。
该案于今年9月3日开庭。庭上,广药表示,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广告语,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广药称加多宝主观目的就是想王老吉消亡。
广药请求法院判令加多宝不得使用上述广告语,要求加多宝无条件撤换含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和广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共1080万元。
加多宝此前在庭上否认广药的指控,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属实。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很好指向性;加多宝方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一。
加多宝也否认制作或授权他人制作并发布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以及另一涉案广告语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过往17年沿用的商标,现更换为加多宝凉茶,指广药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