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偷吃虾遭打骂 传菜员捅伤厨师长
传菜员谭某手中的一只小虾引起了厨师长陈某的怀疑,陈某连扇传菜员几巴掌。当天下午上班后,陈某见谭某瞪他,又打了对方几巴掌,谭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捅伤陈某。谭某因持刀捅伤厨师长获刑3年。
20岁的谭某是尚勤路一家饭店的传菜员。今年1月11日中午,他和厨师长陈某发生争执。据陈某说,他在工作中发现上菜的谭某手里拿着一只虾,怀疑其偷吃成品菜,就扇了谭某几巴掌。下午上班时,他发现谭某在瞪他,心生不满又打了对方几巴掌,没想到谭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捅在了他小腹。医院诊断为腹部损伤、创伤性小肠破裂等,经鉴定为重伤二级。5月,新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3年。
谭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他供述称,事发当日,他传菜时发现准备上桌的成品虾上面有异物,便用手将虾挑了出来,厨师长看见后以为他在偷吃,被扇了几个巴掌。中午下班回家后,他害怕陈某还会找他麻烦,就从家里拿了一把匕首装在口袋里。下午上班时,厨师长果然又因中午的事骂他并扇他耳光,他一气之下掏出匕首捅了厨师长。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判决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其认罪态度、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得到谅解及被害人的责任等情节,已在法定量刑幅度内的很低刑对其判处。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